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供稿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5-08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占地面积3800多亩,在校学生30000余人。学校建立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

经济与贸易学院更名成立于2016年7月,其前身是财经学院。学院设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五个本科专业,拥有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3个(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国际财务与金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1个、湖南省精品课程2门(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开设了会计学本科专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方向班、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

学院有教职工10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2人,拥有博士学历的教师17人,硕士学位的教师64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8人,湖南省优秀研究生教学团队1个,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人,湖南省芙蓉青年学者1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1人,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湖南省教学能手1人。

学院拥有会计学、会计硕士两个硕士点;与商学院共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重点建设金融与财务管理方向。学院在学科上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部级项目15项、省级科研项目50余项。在《经济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获得省级科研和教学奖励4项。学院拥有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向)和湖南省包装经济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增强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任务,根据我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学院长期面向海内外诚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综合素质好。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二、人才招聘领域及要求

表1招聘学科、专业与学历学位要求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企业管理

博士

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5岁)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项目管理

博士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博士

理论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

博士

统计学:金融统计、社会经济统计、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

博士

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计算数学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博士

注:学科专业不属于上表,研究方向为经管类的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参加应聘。

三、人才引进类别与待遇详见附件: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政策一览表或登陆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hut.edu.cn/info/1064/2494.htm

四、人才发展政策

1.积极搭建科研与事业平台。获国家级青年项目奖励20万元,面上项目奖励30万元,重点项目奖励40万元。

2.大力实施“渌江学者”“精英人才”“奋进人才”计划。入选学校“渌江学者”“精英人才”“奋进人才”者,津贴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畅通职称职务晋升与国内外访学、进修渠道。

五、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

根据《株洲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的通知》等人才政策,符合我校上述条件的引进对象在享受学校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经认定可同步享受株洲市以下人才引进政策支持:

1.按认定人才层次对应政策享受株洲市10万-200万不等的安家费补助。

2.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生和原“985”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原“985”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 35 周岁(含)以下,已落户株洲市区,入职且毕业 5 年内首次在株洲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购房补贴。新引进(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首次在株洲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 3 万元购房补贴。

3.公积金贷款购房优惠政策。

4.优先享有株洲市人才引进过渡房的抽签机会。

5.优先享有入选株洲市核心专家库机会。

6.高级专家享受株洲市委市政府提供的定期免费专家体检,由株洲市核心专家保健委员会配备专职保健医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18007417265

QQ(邮箱): 517904876

石老师 电话:0731-22183076

QQ(邮箱):1076645075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政策一览表

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政策一览表

人才类别

年龄要求

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学术成果条件

引进待遇

其他待遇

备注

A类博士研究生

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全职引进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同一成果不在下列条款中重复使用):

1、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2、国(境)外知名高校(QS排名体系,引进前一年的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强博士研究生,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3、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

4、所毕业学科在上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等级为A+,并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

1、安家费50万元;

2、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广告学、设计学、音乐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其安家费可增加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引进后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1、具体以湖南省人社厅核定的我校年度公开招聘方案及计划为准。 2、博士配偶原则上不安排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湖南省相关政策要求且学校有相关岗位需求时,其配偶安置按《湖南工业大学非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特别优秀的博士需要安排配偶的另议。

B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同一成果不在下列条款中重复使用):

1、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2、国(境)外知名高校(QS排名体系,引进前一年的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强博士研究生,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3、所毕业学科在上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等级为A-或A,并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1、安家费40万元;

2、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广告学、设计学、音乐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其安家费可增加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术成果条件。

1、安家费30万元;

2、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广告学、设计学、音乐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其安家费可增加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引进后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