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供稿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4-10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发字〔2024〕2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通字〔2024〕20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纪委委员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何 涌、刘 琦

副组长:马永军、张 锋

组 员:罗杰沛、肖 霄、陈 琴、石华军、李 芳

二、转入条件

1.符合《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发字〔2024〕2号)的转专业条件。

2.转入学生数学类、英语类课程成绩较好。

3.在校期间取得创新成果(获省级学科竞赛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的学生或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奥赛奖、科技竞赛奖、专利的学生在选拔时优先考虑。

三、接收名额

学院转专业接受名额为2023级各专业人数的20%,最终人数以学校核定为准。

表1 学院2023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专业名称

接收转专业人数

会计学

42

财务管理

16

金融工程

34

国际经济与贸易

24

四、转专业流程

1.4月8日至4月14日,转专业学生进行网络报名。

2.4月16日至4月18日,学院教务办负责组织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3.4月19日至4月20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接收名额择优将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选拔考核办法

1.学院按照专业特性和要求,综合考核转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考核成绩=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专业教师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面试专家组。面试采用百分制,对学生科学素养、组织及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专业认知及培养潜质等进行测评,成绩取面试专家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院不予接收。

六、其它

1.转出学生按照《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发字〔2024〕2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经济与贸易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发字〔2024〕2 号)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0731-22183070,地址:崇信楼504办公室,联系人:教务办罗老师。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