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 长:何涌
成 员:王前 马永军 罗拥华 史欢 林常青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组长:刘琦
成员:张锋 杨琳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进行招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
2024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按1:1.2-1:1.5确定调剂复试人数,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学科专业 | 招生指标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第一批次复试人数 |
120201会计学 (学术学位) | 12 | 3 | 3 |
125300会计 (专业学位) | 56 | 63 | 63 |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
时间: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
120201 会计学 2024年4月2日上午8:30-9:10
地点:崇信楼40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4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 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 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120201会计学复试专业课:会计学1
同等学力加试:财务管理、成本会计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复试专业课:会计学专业综合(含: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时事政治
同等学力加试:财务管理、成本会计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复试时间和地点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复试
专业理论笔试
时间:2024年3月31日
下午 14:30-16:00 会计学专业综合
下午 16:10-16:40 时事政治
地点:崇信楼(203、207、208)
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2024年4月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地点:崇信楼(203、207、208)
120201 会计学复试
专业理论笔试
时间:2024年4月2日
上午 9:00-10:30 会计学1
地点:崇信楼403
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2024年4月2日
上午 10:40-12:00
地点:崇信楼403
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后于学院进行心理测试。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基本程序
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5%。
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加权成绩之和。
会计专硕的复试成绩B =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会计学硕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成绩A*65%+复试成绩B*35%
(三)录取规则
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 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
(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031
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092,0731-22183156。
八、其他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未尽事宜由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925
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研究生办公室402
联系人:张老师、石老师
附件1: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第一志愿会计学硕士复试名单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数学(三) | 管理学原理 | 总分 |
115354431600224 | 吴圣炫 | 71 | 71 | 111 | 127 | 380 |
115354430500218 | 刘慧 | 64 | 57 | 105 | 134 | 360 |
115354431300210 | 王澄 | 67 | 66 | 84 | 131 | 348 |
附件2: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第一志愿会计专业硕士复试名单 |
考生编号 | 姓名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英语(一) | 总分 |
115354321403898 | 薛陈 | 169 | 80 | 249 |
115354450904084 | 曾扬 | 158 | 89 | 247 |
115354431703726 | 彭子健 | 159 | 81 | 240 |
115354330303908 | 徐思瑶 | 167 | 71 | 238 |
115354432103802 | 徐征征 | 164 | 73 | 237 |
115354431603401 | 丁园 | 152 | 82 | 234 |
115354432103803 | 张凌峰 | 154 | 78 | 232 |
115354431603391 | 徐添 | 172 | 59 | 231 |
115354431603410 | 赵庆梅 | 160 | 71 | 231 |
115354431503289 | 周诗蕾 | 161 | 69 | 230 |
115354417604020 | 李梦凡 | 153 | 76 | 229 |
115354431503309 | 易恒靓 | 158 | 70 | 228 |
115354431603399 | 朱尹康 | 163 | 65 | 228 |
115354371403972 | 刘梦宇 | 159 | 69 | 228 |
115354431803755 | 袁菱星 | 155 | 72 | 227 |
115354340103915 | 马书洁 | 155 | 72 | 227 |
115354432603848 | 陈思思 | 145 | 81 | 226 |
115354431503302 | 刘微 | 144 | 81 | 225 |
115354341103923 | 严素珍 | 158 | 66 | 224 |
115354431503307 | 王简 | 162 | 62 | 224 |
115354432103804 | 陈高蓉 | 164 | 59 | 223 |
115354431803752 | 左林枝 | 153 | 69 | 222 |
115354431603397 | 赵宣 | 147 | 74 | 221 |
115354432803869 | 康雅琪 | 154 | 66 | 220 |
115354431503300 | 刘泽源 | 156 | 63 | 219 |
115354321903900 | 左天荣 | 145 | 74 | 219 |
115354350103931 | 陈佳如 | 138 | 81 | 219 |
115354340503921 | 金德明 | 146 | 73 | 219 |
115354440204047 | 叶雯曦 | 151 | 67 | 218 |
115354431703732 | 雷洋 | 139 | 79 | 218 |
115354340303919 | 汤宇 | 144 | 73 | 217 |
115354432103814 | 姚靓婧 | 138 | 79 | 217 |
115354330703912 | 吴彦轩 | 152 | 64 | 216 |
115354431603405 | 邓仁 | 146 | 70 | 216 |
115354452104089 | 李婉琪 | 147 | 68 | 215 |
115354432603847 | 于雅 | 154 | 61 | 215 |
115354431603402 | 张懿萍 | 150 | 65 | 215 |
115354432103812 | 欧阳静 | 142 | 73 | 215 |
115354431803761 | 戴佳丽 | 143 | 70 | 213 |
115354410603984 | 张文 | 140 | 72 | 212 |
115354411604000 | 杨自涵 | 145 | 67 | 212 |
115354431503306 | 杨蕊华 | 140 | 71 | 211 |
115354412904005 | 杨家俊 | 148 | 63 | 211 |
115354411603999 | 简芳云 | 146 | 63 | 209 |
115354424804033 | 刘心雨 | 153 | 56 | 209 |
115354431603390 | 游书宇 | 152 | 57 | 209 |
115354431803754 | 叶青 | 147 | 61 | 208 |
115354431903780 | 肖淑华 | 136 | 72 | 208 |
115354432503843 | 胡凤坤 | 132 | 75 | 207 |
115354330803913 | 陈嘉斌 | 141 | 66 | 207 |
115354514304101 | 王云龙 | 143 | 63 | 206 |
115354431903774 | 陈伟康 | 140 | 66 | 206 |
115354361603959 | 邱璐萍 | 134 | 71 | 205 |
115354432703855 | 朱婧 | 143 | 61 | 204 |
115354432203824 | 申思纹 | 150 | 54 | 204 |
115354431603389 | 高士涵 | 150 | 54 | 204 |
115354621204117 | 李伟 | 129 | 74 | 203 |
115354321103896 | 李金珂 | 134 | 69 | 203 |
115354415404014 | 冯如梦 | 129 | 74 | 203 |
115354340503922 | 白燕 | 127 | 76 | 203 |
115354432103815 | 刘嘉琪 | 137 | 65 | 202 |
115354432403838 | 肖瑶 | 130 | 71 | 201 |
115354431503303 | 李思佳 | 136 | 65 | 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