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班委: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校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2017年8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二、领导机构:
成立经济与贸易学院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伟副书记;
副组长:陈家驹、袁潜、晏夏、谭露;
成 员:刘芳、钟景璐、陈慧婷、吴平、西任阿衣、谢姗姗、李颜木彦、、田丹、王梓恒、赵亮超、钟雅萍、黄安利。
三、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15-17级家困生库中全日制在校生;
2.已认定为我校家困生库中的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列的学生,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记录;
3.已经获评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励志奖学金;
4.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必须在我院的同一个专业内完成的同学;
5.上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6.生活俭朴,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15-17级家困生库中全日制在校生;
2.已认定为我校贫困生库中的学生;
3.所有转专业的同学都可以申请;
4.上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5.已被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七大类(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2018年度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同学,直接可以申请一等助学金;
6.生活俭朴,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学生。
四、名额分配原则:
1.励志奖学金: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年级学生人数比例,结合贫困生库人数的情况,将名额指标统一分配到各个专业年级。
见附件一: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年级专业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助学金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年级学生人数比例,结合贫困生库人数的情况,将名额指标统一分配到各个班级。名额分配情况待资助中心下发之后,予以公示。
五、评选方法及材料填写要求:
1.励志奖学金:
a.个人申请及材料上交:(2018年9月21日截止)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公示结果,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70343875@qq.com,且邮件及文件附件重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请,或表格不按格式要求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
b.专业年级评选推荐:(2018年9月26日截止)
各专业年级辅导员组织根据专业年级分配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选;
c.学院审核及系统录入:(2018年10月8日截止)
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贵各专业年级评选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学院公示;
d.上报学校:(2018年10月11日截止)
2.国家助学金:
a.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收集,且文件附件重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请,或表格不按格式要求发送,则视为自动放弃)
b.班级评选:
班级根据申请人数,班级的家困生库以及学生在校经济生活情况,对其困难程度依次进行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汇总表按照困难程度由最困难向困难、一般困难依次排序,保留评议原始凭证,填写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初审名单》(重命名:专业班级—助学金班级评议结果汇总表)。
注:1)家困生库中重点资助对象,必须享受一等助学金;
2)家困生库中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必须享受助学金。
c.班级材料上交:(2018年9月26日)
1. 班级上交《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初审名单》纸质档,要求班主任审核签字。
2.以班级为单位《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初审名单》+《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1286402480@qq.com。
d.学院评审:待定
e.学院审核及系统录入:待定
f.上报学校:待定。
2、上交材料及表格填写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初审名单》纸质档各班一份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初审名单》+《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1286402480@qq.com。
2)申请人本人上交: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每人一份,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70343875@qq.com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工办
2018年09月15日